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能监管〔2014〕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了规范新建(包括扩建、改建,以下统称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系统工作,确保新建电源公平无歧视接入电网,我们编制了《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暂行办法》并已经局长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能源局
2014年2月28日
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新建(包括扩建、改建,以下统称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系统工作,确保新建电源公平无歧视接入电网,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及以上投资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