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
发布日期:2013-12-2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3〕51号

现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

2013年12月26日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

第一条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根据《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5号)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应按本准则的要求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

第三条本准则附录规定的申请文件目录是对公开转让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根据审核需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继续阅读(剩余:70.4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256552023092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