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发〔2013〕82号
各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
为加强人身保险公司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提高客户服务质量,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各人身保险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要积极配合人身保险公司开展《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各人身保险公司应按下列要求对历史保单开展客户信息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