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库[2015]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总预算会计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5年10月10日
附件: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会计(以下简称总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总会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