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发布日期:2015-10-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库[2015]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总预算会计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5年10月10日

附件: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会计(以下简称总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总会计的 ……
继续阅读(剩余:99.08%)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0021520231006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