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07-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7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

2020年7月24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

为更好适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作如下修改:

一、删除第五条第(三)项中的“设计开发能力”。

二、将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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