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3年第77号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我局制定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3年7月4日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中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备案和公开制度,规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以下简称“专家”)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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