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3-05-0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林业局

国家档案局 令

第33号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13年6月22日起施行。

林业局局长赵树丛

档案局局长杨冬权

2013年5月2日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根据《森林法》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是指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或者载体文件材料的总称,是林改的重要成果和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林改档案工作是指林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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