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3〕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为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制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2013年3月27日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将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统筹安排使用的通知》(财建〔2010〕925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