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 程 必 备 条 款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 程 必 备 条 款
发布日期:2013-01-0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3〕3号

为引导非上市公众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现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

2013年1月4日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

第一条公司章程应当符合本指引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章程总则应当载明章程的法律效力,规定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章程应当载明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并明确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以及股东名册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章程应当载明保障股东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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