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2-1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95号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2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2年2月18日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统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任职管理和执业行为,促进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稳健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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