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发布日期:2012-10-2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2年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已经2012年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1996年1月22日发布,1997年12月25日、2004年7月1日、2010年11月26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渔发〔1996〕2号)同时废止。

部长韩长赋

2012年10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渔业船舶监督管理,确定渔业船舶的所有权、国籍、船籍港及其他有关法律关系,保障渔业船舶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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