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5号
为了正确理解与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比例计算的规定,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有关比例计算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1号》,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证监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有关比例计算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1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号,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