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银监会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
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银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
银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国办发〔2009〕7号)印发以来,各地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制定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