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8-01-0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发改运行〔2017〕2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国资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管局、煤炭厅(局、办),各银监局,各省级煤矿安监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深入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煤炭供需动态平衡,有效抵御市场风险,提升煤炭行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现就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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