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特别规定
证券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特别规定
发布日期:2023-09-0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3〕 52 号

现公布《证券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3年9月1日

证券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特别规定

为推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高质量发展,发挥做市交易机制作用,促进市场保持合理流动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符合下列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公司,可以从事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

(一)具有证券自营业务资格;

(二)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50亿元;

(三)近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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