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97号
《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刘昆
2019年1月2日
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
财政部部务会议决定: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删去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
将第二款中的“住所有效证明和居留时间有效证明”修改为“材料”。
(二)将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分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删去第一款第六项。
将第二款中的“上一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