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石家庄市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4-07-1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石家庄市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3日

石家庄市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行为,增强企业负责人责任意识,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防范经营投资风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市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 ……
继续阅读(剩余:92.6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150532023102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