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发〔2021〕4号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1年1月6日经中国银保监会2021年第1次委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2月8日
(此件发至银保监分局和地方法人银行保险机构)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声誉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市场信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银行保险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商独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