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
首页
|
文库
|
政策
|
正文
返回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3-04-24
|
字体:
大
中
小
|
下载
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新政办发[2003]46号
颁布日期:20030424 实施日期:20030424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
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2〕48号 ……
继续阅读(剩余:0%)
登录
注册
国资通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
注册
忘记密码?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7473520220319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