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的决定》已经2023年7月28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5日起施行。
市长龚正
2023年8月4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的决定
(2023年8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公布自2023年9月5日起施行)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五条第一款中的“其所属的市供水管理处(以下简称市供水处)依照本办法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二、将第六条条标修改为“保护范围和控制范围内的备案要求”,条文修改为:
引水管渠保护范围内确需实施与引水管渠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