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旭升,1969年11月出生,199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浙江省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前身)副总经理,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党委委员、副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6月辞去公职。
2019年7月,骆旭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杭州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1月,经杭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骆旭升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0年11月,骆旭升因犯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心理失衡贪念生,低价购房犯罪始
“内心有过犹豫和挣扎,但都在贪婪和理智的‘争夺战’中败下阵来,沦为物质的奴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