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 来宾市政府原秘书长受审
涉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 来宾市政府原秘书长受审
入库时间:2018-03-2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南国早报
来宾市政府原秘书长受审

涉嫌贪污、受贿、单位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罪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来宾讯(记者黄必成)据忻城县检察院消息,近日,忻城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来宾市人民政府原秘书长、办公室原主任刘伟东一案。忻城县检察院指控,刘伟东涉嫌犯贪污、受贿、单位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罪,涉案金额达393.1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伟东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产66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62.1万元。在担任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期间,刘伟东直接参与及授意他人以单位的名义收受25万元,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40万元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针对指控的内容,公诉机关宣读了相关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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