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有关要求,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国有资本相对控股并具有实际控制力企业中,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党支部(党总支);赋予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或具有实际支配权,且不设党委的非独立法人企业党支部(党总支)。
二、党支部(党总支)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方式
(一)董事长由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担任或者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且多数党支部(党总支)委员或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有多数党员担任企业负责人的,党支部(党总支)参照党委发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