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市第二粮库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燕头粮油经营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蒋某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受贿、贪污一案。记者获悉,单滥用职权一项,蒋某违规出借企业资金615万元,造成369万余元损失。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开庭在泰兴市人民法院驻看守所科技法庭进行,该市法院第一法庭实时视频同步,该市纪委监委组织该市发改委和粮食集团部分党员干部旁听庭审。
经查,被告人蒋某于2015年2月至2019年1月间,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决定以第二粮库、燕头粮油公司的名义,先后2次将单位资金410万元借给相关企业用于经营活动,并收受相关人员所送现金及烟酒合计价值21650元;2016年1月至4月间,蒋某先后2次违规将企业资金人民币615万元借给江苏某面粉有限公司使用,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