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其中通报了《广东省广州市国资委通过行政手段干预招投标领域市场行为》等18个典型案例。
通报显示,2021年8月,广州市国资委出台《广州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采购行为的指导意见》要求市属国企与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对接,做好信息发布(或留痕)、全流程交易等工作,企业不再新建采购平台,对应进入采购平台而未进入的,要追究责任,并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市属国企系统内企业作为供应商”。
阳光采购平台利用其自身垄断地位,强行要求市属国企和其委托的其他社会代理机构必须进场进行招标采购交易活动,且其作为广州市国资委指定交易平台,不与社会化平台进行对接,并以未做对接为由,限制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