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施行,上市公司治理制度需做好应变
新《公司法》施行,上市公司治理制度需做好应变
入库时间:2024-07-1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作者:熊锦秋  来源:证券时报
6月28日,上市公司华菱精工发布公告,第二大股东捷登零碳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增持不低于7.50%、不超过9%公司股份。华菱精工控制权之争再趋激烈。

去年5月捷登零碳计划从黄业华手中高溢价受让其所持华菱精工股权、表决权,并取得公司控制权。但事情进展途中突生变数,今年5月8日华菱精工公告,捷登零碳决定终止收购,黄业华、黄超表决权委托于5月7日终止,由此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黄业华,实控人仍为黄业华、黄超父子(合计持股20.41%),捷登零碳仍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9.5%)。

不过,此前捷登零碳已对华菱精工董事会进行了改组,并控制了董事会,7位董事有4人为捷登零碳提名,此外,捷登零碳还提名了1名新任监事。黄业华方面在2023年股东大会上,提交议案罢免捷登零碳方面的董事、监事职务,但并未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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