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在金融产品交易活动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私募金融公司虚增交易环节,造成国有公司交易成本增加,侵吞国有资产的,构成贪污罪;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通过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明示或暗示他人从事相关金融产品交易,未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基本案情」
案例一:甲,A国有公司期货部主任。乙,甲好友,B期货公司实际控制人。2020年以来,甲与乙合谋,利用甲能够提前获知A公司买卖期货交易策略的职务便利,在甲事先获知A公司意图买入α期货的交易策略后,甲指使乙操作B公司的多个个人期货账户,在极短时间内提前大量低价买入α期货,以至于B公司拥有了市场上90%以上份额的α期货,随后,乙人为操纵大幅抬升α期货价格。在A公司发出交易指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