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着重强调国家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事项。针对国有参股企业监管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央及地方国资监管机构进行了一系列探索与实践。2018年10月13日,上海市国资委印发《章程示范条款(国有参股股东权益保护)》,通过规范国有参股公司章程防止大股东恶意损害国有股东合法权益。2019年12月12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改革规[2019]126号,简称126号文),提出了中央企业参股投资的十三条“军规”,强化对中央企业参股的管控。2020年9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引发《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2020]60号,简称60号文),将央企内部审计向纵深发展至参股企业。本文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