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合规指引
新《公司法》下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合规指引
入库时间:2025-07-0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有限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本文将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为例,根据2023年《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梳理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流程,以确保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合法有效。

笔者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根据2023年《公司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本条第一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或者盖章。”依据上述规定,在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表决事项,经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在决定文件签字或盖章的,有限公司可以不用召开股东会。

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

问题1:谁有权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2023年《公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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