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交易过渡期损益:税会处理有差异
股权交易过渡期损益:税会处理有差异
入库时间:2025-08-1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上市公司因并购交易发生股权转让行为时,交易双方一般会以被购买方净资产的基准日评估价值为基础,综合考虑基准日到交割日期间净资产变动的影响,确定股权交割日的资产价值。从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这段时间,即为过渡期间。那么,在此期间相关资产发生的损益,交易各方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呢?

实际案例

2021年,上市公司A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向B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数个子公司股权(以下称标的资产)。标的资产的资产和收入规模均远大于A公司的规模。重组完成后,A公司实际控制人由C公司变更为B公司。

重组方案约定,在过渡期内,即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至股权交割日(2021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由B公司享有;A公司产生的损益由原股东C公司享有,以向C公司作出特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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