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权威解答: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国有资产的转让是否适用于39号文
国资委权威解答: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国有资产的转让是否适用于39号文
入库时间:2026-01-0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在对2025年12月网站政务咨询栏目部分网友提出的咨询初步作出了回应的基础上,选取了5条关注度高、点击量高的问题,再次推荐分享。

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基准日”确定问题的咨询

问题:请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非公开协议方式)、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基准日如何确定?是参考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的时间?还是以最终决策机构作出决策/批复的时间?还是以财务入账的时间为准?

国资委回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无偿划转的基准日,由相关经济行为的批准单位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上年度12月31日,或一年内的某一时点。

2、关于国有集团公司内部实物资产无偿借用、划转问题的咨询

问题: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在所出资企业内部无偿划 ……
继续阅读(剩余:75.25%)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0382720260108N
© 2003-2026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