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修订指引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修订指引
入库时间:2023-07-0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现就在公司章程中写入党建工作要求,制定本指引。

一、“总则”单设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不低于职工总数1%的比例配备。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落实,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二、单设一章“公司党委”,具体表述如下。

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公司党委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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