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枣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吴长山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一案,近日由枣庄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长山决定逮捕。此案也是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首例采取留置措施的职务犯罪案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附吴长山简历:
吴长山,男,汉族,1954年7月生,枣庄市台儿庄人,大学学历,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年12月至1977年12月在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公社工作;
1977年12月至1980年1月在临沂师专政治系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