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古玩、字画、工艺品等“雅贿”案件中,经常存在购买价、发票价、鉴定价等多种价格,而且这些价格之间有时差异较大,以何种价格来认定直接关涉行为人的定罪量刑,其重要性不容小觑。在司法实践中,有些雅贿案件委托了价格鉴定,有些案件则直接以销售凭证所记载的价格为准,在鉴定意见的运用上也分殊各异。为妥善处理此类案件,笔者认为,在认定受贿数额时应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一、不宜一律以鉴定价格作为受贿数额,而应准确甄别公职人员在权钱交易当中所获得的对价
受贿罪的本质是权钱交易,请托人通过贿赂促使公职人员提供权力服务,在受贿罪中,数额的作用在于衡量贿赂的价值大小,所以要想准确认定受贿数额,首先应当甄别请托人提供的贿赂是什么。在很多看似以实物为媒介的权钱交易当中,真正的贿赂并非物品本身而是与之相关的财产性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