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虚假登记注册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
今年10月1日起,《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办法》规定,企业名称的申报和使用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尊重在先合法权利,避免混淆。为严格预防和制止假冒国企央企等违法行为,《办法》严厉禁止“使用与国家重大战略政策相关的文字,使公众误认为与国家出资、政府信用等有关联关系”“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进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故意申报与同行业在先有一定影响的他人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近似的企业名称”。规定对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中央”等字词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审核。
为强化执法震慑,充分发挥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市场监管总局选取一批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