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资国企设立首席合规官 对违规决策可“一票否决”
四川国资国企设立首席合规官 对违规决策可“一票否决”
入库时间:2024-01-0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四川日报
四川省属企业应当设立首席合规官,不新增领导岗位和职数,由总法律顾问兼任,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

四川省属企业设立合规委员会,合规委员会主任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兼任,承担合规管理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日前,四川国资国企合规管理工作推进会在成都召开。记者在会上获悉,目前14户省属企业集团公司及70户子企业、22户市(州)属企业集团公司及所属148户子企业任命了首席合规官。以首席合规官为核心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正在四川国资国企陆续建立。

为何设首席合规官?

加强合规管理,设立首席合规官是一个关键抓手

“合规,已成为企业进入市场的`通行证`。”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走出去”绕不开这道坎,合规经营也一直是监管部门的普遍要求。

如何加强合规管理?设立首 ……
继续阅读(剩余:70.35%)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9000920240108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