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就评估、股权转让、进场交易等答问
国资委就评估、股权转让、进场交易等答问
入库时间:2024-03-1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一、关于出售全资国企开发的商业办公用房的问题咨询

问:全资国有企业开发的商业办公用房,在销售时是否需要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的审批手续?

答2024-01-23: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销售产品的行为不属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的规范范围,不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

二、关于未经国有产权登记的国有股权转让的问题咨询

问:未经国有产权登记的国有股权,转让是否需要进场交易?

答2024-01-29:1、按照《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9号)第三条,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不含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境内外各级企业及其投资参股企业,应当纳入产权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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