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公款数百万,常州一国有企业总经理被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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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常州市钟楼区监察委成立以来使用留置措施办理的第一起贪污犯罪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梅某因犯贪污罪和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65岁的被告人梅某,案发前是常州市银洋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法庭经审理查明,2011年9月,被告人梅某利用负责处置银洋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坛市童鹰纺织有限公司股权的职务便利,以股权交易定金名义,收取购买方顾某另外支付的100万元。为了非法占有这笔钱,他虚构顾某要退还定金、并借款给常州时富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的事实,安排银洋公司财会将这笔钱从银洋公司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