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并依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全国首部关于国资监管的地方立法。24日,辽宁省司法厅对外发布了《条例草案》的详细内容。
近年来,辽宁坚持把国企改革作为振兴发展之源,国企改革不断向深水区挺进。连续两年来,共处置各类僵尸企业达296户,厂办大集体改革有序推进,去年全省地方重点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达4243亿元,同比增长10.7%,国资监管工作和国企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法加快推进管企业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创新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监管方式,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管理者的选用考核机制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