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广州市国资委原副主任孙雅娟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孙雅娟通过高价卖房,以及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在既不出资又不参与经营的情况下以合作经营加油站的名义收取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支付的利益分配,共计人民币1517万余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对孙雅娟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对其退交的受贿赃款1517万余元判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判决书还披露了孙雅娟与涉案公司负责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
共计受贿人民币1517万余元
孙雅娟,女,1970年10月出生,出生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文化程度研究生,2016年3月至案发前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