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业对外开放迎来政策利好。
自1月19日起,新修订的《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下称“《规定》”)正式施行。
对比上一版规定,即2005年颁布的《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民航总局令第148号),新版《规定》最受业界瞩目的是,放宽中国国航(601111.SH)、东方航空(600115.SH)、南方航空(600029.SH)三大航空公司国有或国有控股要求,允许国有相对控股。
被决策层视作混改重点领域的民航业,开始拥有更大的政策空间。
三大航被允许国有相对控股本次《规定》的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放宽三大航国有或国有控股要求,允许国有相对控股;放宽了主要机场的国有股比要求;以及进一步放开行业内各主体之间的投资限制。
《规定》指出,对国内投资需要特别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