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航被允许国有相对控股 民航混改卸下“紧箍咒”
三大航被允许国有相对控股 民航混改卸下“紧箍咒”
入库时间:2018-01-2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民航业对外开放迎来政策利好。

自1月19日起,新修订的《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下称“《规定》”)正式施行。

对比上一版规定,即2005年颁布的《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民航总局令第148号),新版《规定》最受业界瞩目的是,放宽中国国航(601111.SH)、东方航空(600115.SH)、南方航空(600029.SH)三大航空公司国有或国有控股要求,允许国有相对控股。

被决策层视作混改重点领域的民航业,开始拥有更大的政策空间。

三大航被允许国有相对控股本次《规定》的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放宽三大航国有或国有控股要求,允许国有相对控股;放宽了主要机场的国有股比要求;以及进一步放开行业内各主体之间的投资限制。

《规定》指出,对国内投资需要特别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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