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致国有资产损失2000多万元
明明不能确定集体性质的土地是否能及时变更属性,时任株洲市湘江风光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的沈平仍然做了一个决定:与一家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合作公司的总经理事后给沈平送了200万元。
5年后,因为完不成约定,沈平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达2625.4358万元。
近日,沈平因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审获刑8年。
近日,株洲攸县法院一审判决,株洲市湘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原总经理、董事长沈平,犯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50万元。
判决书披露,2006年至2018年期间,沈平利用其担任株洲市建设局副局长、局长,株洲市湘江风光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