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1月11日讯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息,北京市近日印发《北京市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年底前,将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属地街道、乡镇(以下统称“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
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
根据《方案》,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至退休人员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道,各类社会保障待遇要按时足额发放。原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相应街道和社区党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