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A水泥公司为W市国有企业。罗某任公司总经理,张某任公司党委书记,李某任公司副总经理,刘某任公司副总经理,赵某任公司工会主席。上述5人组成公司领导班子。
2007年,A水泥公司将水泥赊销于B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建设小区住宅楼。2008年该住宅小区竣工,B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仍欠A水泥公司563万元水泥款。A水泥公司副总经理李某出面与B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洽谈,商定B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建成的某小区5套住宅和5个地下车位抵顶所欠水泥款,双方签订抵顶协议。李某将抵顶房屋的结果告知罗某以后,罗某考虑公司多年来都没有给班子成员分过房,遂与党委书记张某协商,将抵顶的房子和车位直接分配给5名班子成员,具体事宜由李某来办理。李某电话通知刘某和赵某以后,刘某和赵某均表示同意,李某遂将5套住宅和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