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张莽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下称“判决书”)显示,包头市国资委党委原副书记、主任张莽(正处级)因犯行贿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判决书显示,张莽还曾向两次时任包头市委书记莫建成行贿,希望莫建成能够在其的提拔的问题上给予帮助。而很巧的是,张莽和莫建成仅相隔一天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张莽,1964年7月10日出生,陕西府谷人,硕士研究生。张莽曾在内蒙古工学院学习,毕业后陆续在伊盟运输公司、乌海市司法局、乌盟盟委、伊盟(鄂尔多斯)交通局任职。
2004年2月,张莽来到包头,任包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才办主任,当时,苏誉也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当年12月,苏誉升任市委组织部部长,张莽还是副部长,并于2005年12月改任包头市交通局局长,张莽在这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