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李某因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判决
罗某、李某因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判决
入库时间:2021-02-2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智豪律师事务所
公诉机关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罗某,男,1977年3月6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原成都市产品质量某某检验院某某产品检验中心副主任,住成都市高新区。

2019年10月16日成都市金牛区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其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11月14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决定取保候审,同日由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执行。

被告人李某,女,1968年1月24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原成都市产品质量某某检验院某某产品检验中心退休人员,住成都市锦江区。

2019年10月15日成都市金牛区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其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11月14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决定取保候审,同日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执行。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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