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5号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存在问题以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三条操作风险管理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有效防范操作风险,降低损失,提升对内外部事件冲击的应对能力,为业务稳健运营提供保障。
第四条操作风险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审慎性原则。操作风险管理应当坚持风险为本的理念,充分重视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