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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国资政策文件 2024-03-01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工信厅消费函〔2024〕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第35号公告),加快印染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根据《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和《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印染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公告申报及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印染企业申报及复核工作。

二、前期已公告印染企业(附件1)自愿提出复核申请,如实填报《印染企业规范公告复核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复核书》),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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