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规〔2025〕1号
各金融监管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现将《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5年1月7日
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保险公司分级分类监管,落实高风险高强度低风险低强度原则,合理分配监管资源,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开业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的保险公司,监管机构可依据本办法对当年新设立的保险公司进行试评级。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法人机构和外国保险公司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