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
国家铁路局关于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铁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各地方铁路运输企业,各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推动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执行范围
从事铁路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的铁路运输企业、从事铁路货物运输的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铁路运输单位)。
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一)铁路运输单位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应提取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具体如下: …… 🔒